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十七
宋徽宗 著
2025-02-06
太上章第十七
太上,下知有之。
在宥天下,与一世而得淡泊焉。无欣欣之乐,而亲誉不及。无悴悴之苦,而畏侮不至。莫之为而常自然,故下知有之而已。
其次,亲之誉之。
泽加於民,法传於世,天下爱之若父母,故亲之。贵名起之如日月,故誉之。此帝王之治,亲誉之进彰,而大同之道亏矣。《庄子》曰:舜有膻行,百姓悦之。诗於灵台,所以言文王之民始附也。
其次,畏之侮之。
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故畏之。举天下以赏,其善者不劝,举天下以罚,其恶者不沮。诸侯有问鼎大小轻重如楚子者,陪臣有窃宝玉大弓如阳虎者,此衰世之俗,故侮之。
故信不足焉,有不信。
附离不以胶漆,约束不以缠索,此至信也。商人作誓而民始畔,周人作会而民始疑,信不足故也。太上下知有之,则当而不知以为信,其次畏之侮之,则知诈颌滑机变之巧生,而有不信者矣。
犹兮其贵言。
以道观言,而天下之君正,则言岂可易哉?戒慎而弗敢轻也。故言而世为天下道行,言自为而天下化。
功成事遂,百姓皆曰我自然。
帝王之功,圣人之余事也。使民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俗,乐其业,而余事足以成帝王之功。然谓我自然而已,曰帝力何有於我哉?此之谓太上之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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